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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
2021-09-23 19:40     (点击: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并于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9月23日,我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专题学习研讨,掀起学习宣传新修订教育法的热潮。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党的教育方针专题学习,专题学习由院党委书记王彩玲主持,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及党委委员参加学习。王书记首先传达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通知》以及学校《关于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教育方针专题学习的通知》。 与会人员逐条学习和讨论了相关文件的主要内容。

各系党支部纷纷组织集中学习,通过观看视频讲解、文件解读、自学等多种途径,了解《教育法》修订的背景,重点学习《教育法》修订的主要内容。电子系教工党支部书记李栋表示:“此次《教育法》修订的五个条款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针、充实了教育内容,健全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要求,其中重点之一是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教育公平正义行为的法律责任,让我们看到了党和国家对于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的决心,也让我们明确了教育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我深刻体会到《教育法》的修订保证了各种教育主体的教育权利得到更充分的实现,教育义务得到更切实的履行,从而使教育活动有序、有效进行,是教育活动最坚实有力的保障。”

物联网系吕芳老师说到:“通过对《教育法》的学习,更新了我对法律的认识,深刻认识到在教育教学工作之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思想,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师德修养,给学生以正向激励,成为学生的优秀楷模。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不断学习的精神,要树立‘教到老,学到老’的观念。要具备高超的专业技能,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境界和科研水平,脚踏实地履行自己的光荣使命。”

计算机系专任教师仁庆道尔吉表示:“《教育法》中有关教师的职责和义务让我深刻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严格要求自身,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供稿:组织员 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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