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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2023-09-26 18:18     (点击: )

各学院党委:

为做好2023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3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学院党委具体负责, 通过“智慧党建”全区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二、具体步骤

(一)报送登记表

各学院党委统计新生党员人数、收取新生党员入党档案材料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学院组织员负责做好材料审查,核准确认新生党员身份,汇总新生党员信息,填写《2023级新生党员统计表》,并于107日前将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二)接收组织关系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党组织通过“智慧党建”全区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特殊单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学校党委组织部在系统中初步审核后,各学院要认真对照党员纸质档案,审核系统中有关信息,及时通过信息系统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编入相应党支部。

1.自治区内转入。具体步骤为:登录“智慧党建”全区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关系转接界面,点击“区内转接待审批”,点击转入党员相应信息条中“查看”,核准信息后点击“通过”直至完成接转。

2.自治区外转入。具体步骤为:登录“智慧党建”全区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关系转接界面,点击“自治区外转入”。系统中存在两种审核状态,第一种审核状态是“接收方审核中”,此种情况点击转入党员相应信息条中“详情”,点击审核“通过”,点击“党员报到”,填写“党员报到日期”“与党员见面人”等信息,点击“确定”完成接转。第二种审核状态是“未设置接收支部”,此种情况点击转入党员相应信息条中“详情”,点击“设置接收支部”,完成设置后点击“确定”,并按第一种审核状态操作步骤完成接转。涉及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需及时反馈至新生党员原单位党组织。

(三)做好新生党员信息维护工作

各学院要在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照党员档案材料在“智慧党建”全区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基本信息等数据维护和审核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新生党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1.审查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主要审查介绍信抬头是否正确,个人信息是否完整、属实,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权限是否正确,对介绍信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发起或开具。

2.审查新生党员档案材料。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结合实际,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发展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年满十八周岁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是否满一年;是否进行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否进行政治审查;是否存在离开原单位3个月内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的情况;是否预备期满一年后审批转正等等。

2)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党员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必备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推优推荐材料、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发展对象培训情况等;对于正式党员还应包括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材料等。重点审查档案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真实,日期署名盖章等内容是否清晰完整,等等。

3)对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须了解核实,通知本人或原单位党组织进一步查补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再转接组织关系。

4)对无法认定的新生党员,经审查后,本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不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二)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管理

1.各学院党委要及时将接收的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安排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组织员要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变化情况,做好党费平台数据更新维护工作。对预备期满的新生预备党员,应及时安排讨论其转正事宜。

2.各学院党委要认真梳理排查转往自治区外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回执情况和自治区内转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确保应转尽转,落实到位。

此通知


联 系 人吴晓妹

联系电话:6575733

办公地点:明德楼527


附件:2023级新生党员统计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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