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募对象
2017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分为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两部分。
全国项目招募对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大学本科为主;区外内蒙古籍应届本科毕业生。
地方项目招募对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大学本科为主;区外内蒙古籍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头地方项目侧重于农村牧区户籍毕业生,包头户籍优先。(今年首次实施包头地方专项)
二、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附: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高校要有志愿服务期间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相关政策保障,确保报名者能够办理休学不影响正常志愿服务);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牧、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家庭困难的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及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内蒙古者优先。
三、报名及注意
全国西部计划系统报名。
2017
年4月6日
-
6
月10
日
,考生可登录全国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经院系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团委)审核备案。同时在志愿中国注册成为志愿者(手机下载“志愿汇”App,加入组织为所在高校,注册后在电脑端登录http://www.zyz.org.cn打印“个人志愿卡”),以志愿者编码作为西部计划招募考试准考证号。各高校项目办要及时公布相关工作咨询电话。
各高校项目办要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对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的审核工作,并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试。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6月
13日前
将报名学生报名表、成绩单、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志愿中国”个人志愿卡统一交至自治区项目办。
凡报此项目者,不得兼报“三支一扶”、村官、社区民生、特岗教师等其它类项目。一经发现通报所在高校项目办并将违规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四、政策组织保障
(一)政策支持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颁发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2014〕61号等文件为准。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全国项目志愿者和地方项目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竭诚为志愿者服务,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及就业服务等工作。做好西部计划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定期组织新上岗项目办工作人员培训,认真做好服务旗(县、市、区)、高校项目办年度考核等工作。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建立旗县级项目办信息员队伍。各服务旗(县、市、区)、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旗(县、市、区)项目办开展服务单位绩效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强化服务单位的责任意识。坚持“使用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加强志愿者上岗培训、日常学习、区情调研、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教育服务工作;发挥政策导向、事业留人、典型引导和情感因素等作用,鼓励和引导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为期满志愿者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等服务,帮助和引导他们自主择业、流动就业。
五、经费保障
志愿者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岗服务期间发放生活补贴(每月2500),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000元。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志愿者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各旗县级团委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